“严实”作风要从交党费这样的“小事”抓起

05.08.2015  11:04

    4月以来,中央在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关键少数”,他们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毕生追求,造福一方,莫不以干大事为要,一些地方搞了很多大蓝图、大规划、大项目,体现了一方领导的大气魄、大构思、大手笔。

    但是,一些“小事”,却往往被忽略,比如说,交党费。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交党费这样的“小事”并不在意,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组织委员催了才想起来,甚至还不高兴,认为不就是几十块钱的事嘛,至于月月催吗;有的嫌麻烦、图省事,一个季度、半年甚至攒一年才交一次;有的斤斤计较,总是把“某某单位才交几块”挂在嘴上,党费交纳基数一调整就老大不高兴,老是觉得自己党费交得太多“吃亏”了。

    老实讲,交党费确实不算太大的事,额度无非就是几十块到百十块。但是,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讲的是要想成大事,必须从小事做起的道理。

    作风养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只有从每一件小事“”起来、“”下去,积小胜为大胜,才能真正形成一种忠于职业、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作风。正如“钉钉子”,只有一下一下敲、一锤一锤砸,才能真正钉死锤牢。而作风出问题的,往往也是从“小事”开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几年打掉的“大老虎”,恐怕也是从“小苍蝇”变来的。

    “海不舍小,故能成其大,山不舍土石,故能成其高。”事实上,严格、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无小事。

    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党员交纳的党费不仅可以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给党组织以经费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每个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处理。

    这样看来,交党费也不见得是小事。

    从严治党,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打造“严实”作风,也得从细节入手、从“小事”着力。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除了认真抓好“四个规定动作”外,恐怕还得经常问一问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您主动按时足额交党费了吗?

    作者:辛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