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14.07.2016  04:07

  近日,第八师环境监察支队收到微信举报投诉:150团某养殖场病死猪产生恶臭,污染环境。环境监察支队立即开展现场调查。

  经查:八师150团某养殖场,占地面积750亩,总投资约5000万元。该养殖场目前建设完成500平方米职工生活区及16栋圈舍。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营运中,饲养育肥猪约2000头,由于厂区东北侧无害化处理池病死猪已堆满,该厂负责人在厂区东南侧建设临时性病死猪处理池,底部采用防渗膜进行防渗,死猪用石灰进行消毒,顶部无覆盖,散发恶臭气体,污染空气。群众投诉属实。

  由于该养殖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及无害化处理池,及废气治理设施等,擅自投入运营。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此案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