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身份获准 巡游揽客最高罚2000元

12.10.2015  12:05
原标题:“专车”身份获准 私家车靠边站

专车”身份获准私家车靠边站

专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车辆必须登记为出租客运车辆,不得巡游揽客

专车”以新业态的身份得到官方承认。10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私家车不得接入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平台,网络平台接入的车辆登记性质必须为出租车,而且要使用计价器并提供专用发票。

互联网进军出租车市场后,交通业内一直在热议如何规范新兴业态。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意见稿中,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关键词】性质

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

【意见】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解读】外界分析,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提高了专车进入门槛,这可能让很多私家车主打退堂鼓。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这意味着要想从事“专车”,就需要改变汽车的使用性质,报废年限就变成了8年。

需要指出的是,近日出台的“上海版”的专车办法比较宽松,私家车在上海参与专车运营,车辆性质不要求从“非营运车辆”改登记为“营运车辆”。

【关键词】资质

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

【意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解读】根据这条规定,如果私家车车辆性质没有更改为出租客运,并取得《道路运输证》,那么将无法接入专车平台。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允许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车要求具有营运性资格,这个要求已经很明确。但是营运性运输的车辆有什么具体化的要求,比如说车型、营运年限是多少,这些问题还需要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关键词】司机

持证上岗驾龄3年以上

【意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解读】根据上述规定,成为一名专车司机的条件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有3年以上驾龄,还要去公安部门开具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且需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关键词】收费

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解读】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需要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这意味着以后专车平台可能不能再任性“烧钱”,专车代金券可能会越来越少,乘客享受的优惠幅度也可能会变小。

【关键词】揽活

巡游揽客最高罚2000元

【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对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它不同于巡游出租汽车方式,不能够采取“扫马路”的方式,即不能通过巡游的方式来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来提供,这是两者之间的一个很重要的差别。

【关键词】管理

不能用多个平台接单

【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违反本规定,车辆所有人将车辆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或同时接入两个及两个以上网络服务平台的、驾驶员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解读】这意味着,一辆专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前一辆车同时注册滴滴、Uber多个网络平台的情况,将会被禁止。

【关键词】企业

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

【意见】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要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留存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互联网平台内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账号、手机号码、登录日志等数据并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解读】外界分析,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这也是为了保护信息安全。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外资的Uber近期已经对外宣布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中国本土公司,而其运营服务器也于今年初就转到中国大陆。

专车”司机:名正言顺有希望了

交通运输部政策都出来了,估计乌市很快也会出台相关政策。”陈先生说,他半年前辞职,后来加入首府一家从事专车营运的公司,成为了专车司机,“每天在网上抢单,有活就干。”陈先生说,底薪1900元,1700元的勤奋奖,加上700元的加班费,“一个月保底能拿到4000多元。”陈先生说,“还能拿到10%左右的提成,时间比较灵活,我很喜欢这份工作。

但陈先生坦言,自从当上专车司机,耳闻目睹专车司机被当黑车抓起来,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现在国家大方向明确了,我就安心了”。

据了解,目前,乌市至少已有3家打车软件公司,“1号快车”、“1号专车”、“神州专车”,而根据现行的《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未办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留其车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0000以下的罚款。

在“神州专车”从事管理工作的张先生说:“这几个月来,不时曝出专车服务是‘非法运营’的新闻,也有同行被当‘黑车’罚款,让我们很担忧,现在总算有了个说法,对我们来说是一个特别好的信号。

自从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张先生和同事一直在研究政策内容,“专车合法化可以解决不少人就业问题,神州专车还准备招录万名退伍军人,随着专车在更多城市合法化,这个市场也会更成熟,规避更多风险,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可提供更多保障。希望专车合法化在乌市能够尽快落地。”张先生说。

统管办:目前相关情况还不明确

出租车的改革,尤其推出“专车”合法化,市民的出行又多了一种选择,特别是在打车高峰期,多了一份便利。

90后的张莉表示,这是一种新生事物,她很期待。“有时因为担心打不到出租车,就只能私下约车,特别麻烦,也没有保障,如果能够网上预约专车,会提供很多方便”。专车合法化后,就会对专车有制约和规范,能减少一些不合理收费,让消费者获得更优质的出行服务,“真的期待乌鲁木齐能够尽快落实这一大好政策”。

针对交通运输部两个文件涉及的出租车改革以及专车合法化问题,昨日,乌市客运统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10日交通部刚发布相关文件,已了解了相关内容,暂时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各项政策具体落地乌市还要等上级部门通知,进行调查,研究相关合适的落地方案。(闫笑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