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刘佳同志自治区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09.03.2017  01: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52号

关于授予刘佳同志自治区化工专业高级

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授予刘佳同志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刘佳,2011年1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获得理学博士学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有关精神,同意授予刘佳同志自治区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7年1月8日起计算。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