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洪雯等7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09.09.2015  14: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78号

 

关于授予洪雯等7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授予洪雯等7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洪雯于2014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自然地理学专业,取得理学博士学位;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夏高强、王瑞聪分别于2014年1月和7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李洋于2014年6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腐蚀科学与保护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新疆天地源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久明于2006年9月毕业于东北大学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杨小亮同志,2012年12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育专业,取得农学博士学位;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王磊于2014年8月自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大学联办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博士后科研站出站,取得博士后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有关精神,同意授予洪雯等7位同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乌鲁木齐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洪雯同志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起计算。

二、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夏高强、王瑞聪同志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起计算。

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李洋同志有色金属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起计算。

四、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杨小亮同志兽医专业高级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1月20日起计算。

五、新疆天地源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李久明同志工程系列地质矿产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起计算。

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王磊同志有色金属专业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24日起计算。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