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提前完成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

16.11.2017  20:24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16日电(杨睿) 1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日前,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组织完成“新疆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与部署,并上线试运行。新疆提前两个月完成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

据了解,为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满足各类污染源环境管理要求,环保部开发了“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在12月底前完成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联网。

为此,自治区环保厅结合新疆实际情况,新建“新疆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疆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与监督性监测数据统一采集与发布,并与环保部“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

该平台主要服务于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四级环保部门和企业用户,具备污染源监测数据采集、监测数据分析与处理、信息发布等功能,并配备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作为系统运行的硬件支撑环境。

截至11月1日,各地州市环保局在“新疆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上对全疆已完成上报的106家(其中火电行业48家、造纸行业21家、其他行业37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了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核工作。

同时,审核通过后的106家企业已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按时将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录入“新疆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由“平台”交换至环保部“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责编:李龙、韩婷)
上半年新疆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考核全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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