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有安全事故就质疑环评

20.08.2015  11:31

  应该明确的是,天津爆炸事故是化学品安全事故,不是环境事故。

  现在一有安全事故,首先质疑环评,方向有点问题。应当首先质疑安评,安评与环评差不多,也要有资质的机构去做,要经政府部门审查通过。项目选址如果从环境影响方面来说,主要是涉及是否位于保护区,有大气污染的项目是否位于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排污水口是否在饮用水源地、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而安评主要考虑与重要建筑物和居民区距离,应该有预防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媒体通常对环评了解比较多,对安评知之甚少,所以报道上很容易让环保部门被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 王灿发

 

  舆论聚焦到环评上,从正面来看,大家关注安全事故发生后会不会产生环境问题,这对环保机构会形成压力,有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出现任何问题都向环保、环评机构来追责,会忽视事故背后的深层原因,例如规划不合理等因素。

  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方面的追责机制比较完善,比规划、安监等领域完备的多,但不能因为环评的追责机制走到了前列,就把责任都追到环保部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