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8.39亿元

29.03.2017  17:22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2017年要进一步加大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力度,全年计划对8.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两年时间完成自治区“十三五”期间11万人的搬迁任务。为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委主动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对接积极争取资金。近日,国家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易地扶贫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我区中央预算内资金8.39亿元,人均补助1万元,用于支持8.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建设。

目前,我委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时间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同时,将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住房建设面积标准,避免搬迁群众因建房而举债、因建房影响脱贫。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投资合规、高效使用。

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下达,为我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