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派日志】社区有了新“法宝”

31.10.2014  12:27

  10月30日 晴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自派驻社区以来积极参与到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房东不办理备案登记,社区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给与制约,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现在不同了,将于11月1日起在全市颁布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中对房东的义务做出了新的规定。“房屋出租后,房东需在15日内到社区登记备案,如不登记备案,街道将对房东处以罚款。

  《办法》明确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和挂牌出租的程序,让社区有了一个新“法宝”。房东将房屋出租后,要及时到所在社区登记备案,并领取《房屋租赁证》挂牌出租。如不办理登记备案,违法出租,社区核实后将情况报上级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后期会对房东进行相应处罚。

  目前,工作组和社区工作人员大力宣传《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房东的宣传教育工作。

  (文/贾军利 单位:区商务局 下派社区:尚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