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1.11.2014  20:1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财政部、质监总局、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从加快推广高效锅炉、淘汰落后锅炉,加大锅炉节能改造力度,提升锅炉系统运行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及推动高效锅炉产业化生产,推进燃料结构优化调整等为主要实施内容,着力对我国工业燃煤锅炉进行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截止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争到2018年,完成推广高效锅炉50万蒸吨(市场占有率达到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蒸吨,完成40万蒸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推动建成高效锅炉制造基地等综合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