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提出2015年服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作“三项要求”

15.02.2015  20:24
2015年新年伊始,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围绕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中心组提出“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的要求,对2015年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务推进工作及早进行安排,并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服务主体。 按照“地州统筹、县市为主、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创新服务、加快推进”原则,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招商部门要承担起服务主体责任,要在深化服务、创新服务上做文章,努力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推进上出实招、办实事。要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通过完善和强化服务,实现重点项目“签约的快落地、落地的快开工、开工的快见效,见效的扩大投资”,努力从投资存量中挖掘增量,提高重点项目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的贡献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一机制三制度”。落实 重点项目服务责任制度。 各项目所在地招商部门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单位要根据推进项目的需要,确定项目主管领导和具本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联络、协调、服务等事宜。 落实 重点项目工作档案制度。 要建立重点项目工作档案,形成反映项目来源、领导批示、资源和政策配套情况、建设内容及进度、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落实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及存在问题报告制度。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统计、汇总、分析,按照规范格式按季度报当地政府和自治区招商发展局;重点项目存在问题和困难要按月进行了解、收集,并认真填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困难和问题收集登记表》。 三是进一步落实服务措施。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要注重稳定和充实重点项目服务队伍,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各类学习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服务重点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一支队伍跟到底”、“一班人马帮到底”。 注重动态管理。 要按照“一企一策、一项目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做到项目业主情况清楚、进度清楚、问题清楚、档案资料健全。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及时答复解决。 加强重点项目调研走访。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意识,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各级招商部门赴重点企业调研走访做到全覆盖,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全年抽查和调研服务重点项目不少于100个,对调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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