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整治收费站冲卡逃费行为

28.07.2017  12:25

7月26日起,新疆各地州公路局将联合公安、路政部门,联合整治收费公路冲卡逃费行为。

2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根据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冲卡逃费整治,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秩序的通知》,认真研究采取多项措施迅速开展此项工作。

要求各地州公路局在不影响正常车辆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加重横杆等拦截设施,提高对恶意冲卡车辆的拦截能力;在重点收费站口增设高清监控装置,保证现场视频证据的质量;加强车辆入站信息的录入和保存,确保准确锁定冲卡车辆。

各地公路部门将加强与当地公安、路政部门协作配合,加强重点收费站口的治安巡逻,加大对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控冲卡逃费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新疆封闭式收费公路已启用“黑名单”制度,逃费车辆列入“黑名单”后,在补交通行费前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同时,昌吉、塔城、阿勒泰、伊犁、喀什等地部分收费站也一同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以此打击收费公路冲卡逃费行为。

车辆如果被录入“黑名单”库,车主还有挽回机会。在“黑名单”库处理期限内,可提出解除申请。

车主需先到当时自己未按规定交费的收费站,补交通行费。之后,前往收费站所辖路段路政管理局接受相关处理。完成“黑名单”解除还需携带补交通行费票据和路政处理相关单据,前往当地公路管理局监控信息分中心开展信息数据核对及解除工作。(马婷)

(责编:杨睿、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