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采取三措促进环保综合督查问题整改

20.10.2015  18:48
  近日,奇台县针对《昌吉州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方案》中提出的六方面问题,结合实际,采取三措全面做好整改。一是及时组织召开23个相关单位部门的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奇台县综合整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开展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要求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责任、定任务、定时间,同时,成立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奇台县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整改方案》,制定涵盖6大内容30小项综合督查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综合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政府环保责任。相继印发了《奇台县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奇台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召开环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及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促各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措施及时完成整改,并由督查室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环保综合整改问题按时限完成。三是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奇台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行政区域为主要划分依据,将全县环境监管区域划分为四级网格。即:一级网格为全县行政区域、闽奇石材园区管委会;二级网格为各乡镇区域;三级网格为各行政村区域;四级网格为重点污染源企业、有环境风险的规模以上或颁发营业执照企业。通过实行环境管理网格化模式,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现状,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企业四级联动监管环境管理组织体系,有效预防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投诉和环境隐患,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目前,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部分环保重点难点工作已得到有效落实,环保工作机制体系逐步完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