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批15家企业入选汽车“三包”诚信示范单位

11.10.2014  14:28
  

  近日,新疆首批共15家企业在乌鲁木齐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授予的汽车“三包”诚信示范单位荣誉,这些企业是从315家汽车销售企业中遴选出来的佼佼者。

  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自该规定发布以来,加大了汽车产品的监管力度,采取组建成立专门处理汽车“三包”事宜的汽车申诉管理中心、遴选第一批97名自治区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专家等十项有力举措,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24日,新疆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500万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70万辆,平均每5个人就拥有一辆汽车。根据测算,到2015年,新疆机动车保有量将超过600万辆。新疆首批15家汽车“三包”诚信示范单位的出炉,不仅为消费者选购汽车提供了优质选择、放心服务,也为带动整个行业的有序正规发展起到标兵作用。

截至10月底新疆市场主体达223.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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