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孜万·艾拜在吐鲁番市调研 “村规民约”推行情况  

25.03.2016  11:00

     

      2016年3月22—23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兼职)热孜万•艾拜率领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部分委员赴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鄯善县部分乡(镇)、村,就 “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全面了解村规民约在基层的实践情况。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分别在托克逊县夏乡托台村、南湖村,鄯善县连木沁镇霍加木阿勒迪村、辟展乡栏杆村进行实地调研,参加村民活动,并与乡(镇)、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和互动交流。热孜万•艾拜指出,村规民约是强基固本的重要抓手,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素质,增强和谐发展意识,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提供道德支持和法治保障。发挥好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对保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调研结束时,调研组将调研情况向吐鲁番市委进行反馈并交换意见。

      热孜万•艾拜希望,吐鲁番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在现有开展村规民约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完善,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群众意愿,确保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抓手,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吐鲁番市领导张文强、刘开勤、马健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