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14.07.2016  14:11

新林传发〔2016〕88号

 

 

伊犁州林业局,吐鲁番、哈密、昌吉、塔城、阿勒泰、博州、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地区(州、市)林业局:

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将采取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三级检查验收。为提升检查验收质量,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开展,国家林业局退耕办决定在我区昌吉市举办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退耕还林工程总体概况;

(二)解读《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

(三)解读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

(四)退耕还林外业调查技术;

(五)退耕还林小班矢量图制作与遥感数据处理技术;

(六)退耕还林历年检查验收数据分析与衔接;

(七)座谈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具体负责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人员1名;新疆林业规划院技术负责人1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9日—7月12日,时间4天,7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新疆昌吉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州市于6月23日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到达方式及时间、是否接机)报自治区退耕办。

(二)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联系人及电话:

赵远潮 0991—5591187(传真)   18299165816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