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铁一号线“南湖广场站”一期施工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08.12.2015  13:22

 

        根据地铁一号线“南湖广场站”的施工进度,2015年12月12日起将对地铁一号线“南湖广场站”实施第一期围挡施工,为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及周边道路的基本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施工之日起对施工路段和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组织和交通分流,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施工围蔽占据南湖南路东半幅道路(原乌鲁木齐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门前路段),在围挡的东侧修建临时通行便道。施工围蔽期间,原由南向北方向的社会车辆和公交车由道路东侧的临时便道通行,BRT车辆通行方式不变。(附图)
        二、将南湖南路-南湖南路东四巷(环湖路)路口打开,允许车辆在路口左转、掉头行驶。
      三、南湖南路-南湖南路西二巷路口封闭施工,禁止车辆由南向西方向和由西向北方向左转。
        施工期间,原由南湖南路前往南湖一期小区方向的车辆可提前由南湖南路-南湖南路东四巷(环湖路)路口掉头绕行;原由南湖一期小区前往电信公司方向的车辆可提前选择华普巷或安居南路等道路绕行。
      地铁一号线“南湖广场站”的后续施工情况及交通管制分流措施,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