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狍子

01.12.2016  16:15

11月2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吉里于孜镇五道桥一群众电话报称:自家院里闯进一只疑似小鹿的动物。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救助,将其带回派出所妥善看护。

经初步检查,动物全身无伤痕,主要原因是因为伊犁河谷近期持续降雪降温,导致其无处觅食,这才闯进了居民的家中。经县动植办工作人员确认,该小鹿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狍子。狍子(学名:Capreolus pygargus)狍是一种中小型鹿类,体长0.95-1.35米,肩高0.67-0.78米,尾长仅2-3厘米,体重15-30千克;角短,长仅23厘米左右,角干直,基部粗糙有皱纹,分枝不多于3杈; 雄性略大,食草动物。狍子多栖息在疏林带,多在河谷及缓坡上活动,狍性情胆小,日间多栖于密林中,早晚时分才会在空旷的草场或灌木丛活动。狍子经济价值较高,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派出所已和县动植办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待狍子恢复生存能力,将放归大自然。

(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