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十师一八四团党委书记、政委吴晓斌

07.05.2015  17:4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近日,十师一八四团党委书记、政委吴晓斌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题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道。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吴晓斌说。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八四团首先强化对主体责任认识的落实,制定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认真学习《兵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基础上,一八四团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做到有的放矢。该团根据主体责任的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制定了“实、严、硬”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团场党委书记与党委常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党委常委与分管部门和行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35份,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签订责任书125份,形成了一级抓一次,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意识。

  “过去,我们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吴晓斌说。为此,一八四团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细化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内容,强调党委“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班子“一岗双责”,针对管理的不同行业,对党风廉政责任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责任内容。为确认责任的落实程度,党委书记带队对14个单位党风廉政建情况设进行检查,还定期对班子成员及分管行业领导进行廉政约谈,确保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八四团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各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一八四团修订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从而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

  吴晓斌表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在这方面,一八四团制定了《一八四团2013年至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对牵头部门和协办科室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分解,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防止松懈和反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吴晓斌强调,今年,一八四团将围绕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这条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3项职能,突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