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首只小微企业债券获批 发债额6亿元

16.06.2015  12:37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获悉,乌鲁木齐市首只面向小微企业的债券获批。

  今年,国家发改委批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债金额为6亿元,这也是乌鲁木齐市获批的第一只面向小微企业的债券。

  发行债券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还债时间长、利息低等优点,但对发债主体信用等级、净资产比例等指标有着严格的规定。目前乌鲁木齐市主要通过市城投公司等平台发行城投类债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所谓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近年来一款新型融资产品,发行的目的是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试点发行。相比企业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具有审批快、不受申报通道限制的特点,不仅能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级别,降低违约风险,而且产生外部规模经济,让更多小微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参与到融资中来。

  乌鲁木齐市首只小微企业债券获批,源于近期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发债方式,用于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健康与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和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等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及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进行融资,并对发债指标、资产负债率、未偿余额等硬性指标做了放宽。

  此次国家发改委放宽发债条件,意图简化和放松相关产业发行债券融资程序标准,拉动相关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对乌鲁木齐市企业而言,也迎来了发债良机。目前,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正在向全社会征集发债项目,并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优化资金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目前小微企业占新疆各类注册企业总数近91%,创造的GDP约占新疆总体GDP的35%,就业人数占新疆城镇就业总数的近77%,对全疆的税收贡献率接近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