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高新区搭建“五大平台”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昌吉国家高新区始终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突出抓好五大平台建设,打造全州科技创新高地。
一是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形成园中园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2014年6月,启动建设总投资9446.6万元、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的先进制造创业园,去年已完成项目一期工程7栋标准厂房建设工作,孵化面积2.3万平方米,预计到今年底19栋标准厂房将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今明两年还将陆续生物科技、新材料产业创业园。同时,鼓励民营资本兴建标准厂房,目前已有辰达科技兴建8栋标准厂房,面积1.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7家,已毕业企业3家 。进一步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高新技术创业项目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截止目前,江苏六和的LED风光互补路灯项目、西部节水的降解地膜项目、海归博士曹江的太阳能发电设备项目、周凡博士的铝钛碳合金项目和本土创客的工业机器人项目、民族传统食品及啤酒花黄酮提取项目、太阳能烘干房项目、特种陶瓷、智能WIFI项目已与高新区初步达成协议,计划入驻先进制造创业园。同时,按照“规划统一化、服务同质化、特色产业差异化”的要求,积极培育三大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细分领域,加快装备制造园、新型材料园、清真食品园、福建工业园等一批产业相对独立又互融为一体的“区中园”建设,着力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加快三大主导产业集聚。按照州党委要求,围绕产业分工、服务配套、设施联动等方面,尽快与呼图壁县对接,加快编制高新区与呼图壁新兴产业园发展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建设科技孵化平台,集聚共享优质创新资源。2012年10月,高新区启动建设总投资9410万元、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器大厦,将于2015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并被评为国家科技孵化器。目前,高新区已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入驻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国家级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以及各类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打造涵盖企业注册代理、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功能为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将高新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要素最集中、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创新中心。目前,创业服务中心创建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入孵企业15家。
三是建设“双高计划”培育平台,增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去年,高新区设立了2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又新设立3000万元的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并且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增速逐年增加资金注入,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项目扶持“双高”工程的实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建项目。深入贯彻实施《昌吉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政策等方面扶持、培育、储备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不断提高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率。截止2014年底,已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9家,占全州高新技术企业的37%;已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4家,区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29家。目前正在积极组织未来型材、亚通科技等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新铝铝业、众豪钒业等企业申创州级企业技术中心。今后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杠杆放大效应,突出抓好创新创业平台、科技合作孵化平台、“双高计划”培育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科技金融平台五大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最终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每年新创5-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6个区、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
四是建设科技合作平台,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走出去”、“引进来”战略,重点支持与三大主导产业关联度高、专业特色强的重点高校院所以智力投入、技术转移、团队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园区和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促进优质科技资源的有序流动与互利共享;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借助专家力量集聚高端人才,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研发。2015年承办第八届“中科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重点抓好真椒傲食品与新疆大学、托美托与新疆农业大学等5个产学研合作项目。积极培养引进科技咨询服务、科技研发服务、发展科技转化服务、发展科技资源服务、检测认证及安全环境等五类科技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完善服务州域的科技服务体系。主动融入职教联盟,提升职教联盟层次,积极申报国家(新疆)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快建设高新区人才支撑平台,打造服务全疆的职教新城。充分发挥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在产学合作、校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昌吉农业职业学院新校区和徐工集团技校,不断扩大职教联盟规模,引导职业院校园绕高新区产业成熟度、转型升级方向、人才需求和未来发展重点,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校企合作、产学合作,加速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和产业转移,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五是建设科技金融平台,加强企业创新资金保障。2014年,高新区新增3家金融机构,使园区金融工作机构达到4家,向园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9亿元。积极引进或联合自治州国投公司新增1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风险投资公司和1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办好现有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到高新区设点落户,因企制宜开发新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高新区+高新技术成果+风险资本”的融资新模式,着力提升金融带动项目建设的能力。投资60万元建设“管委会-银行-企业”银政企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报一批、上市一批”要求,扎实推进江北纸业、西部节水、新华能等5家企业做好上市培育工作,扶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同时,发挥高新区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制定系列优惠政策。对进入高新区设立的研发机构,按其前3年研发经费总和的1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贴;对企业通过国内、区内首台(套)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昌吉州、市补贴10万元,高新区给予每年科研经费5万元;对符合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补贴。
(昌吉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