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俩骗子左右逢源 骗51部“苹果”

03.03.2015  13:27

    天山网讯(新疆法制报记者李翀 通讯员黄勇琦 陈丽媛报道)何某与汪某两人,以介绍业务、工程招标名义取得某建筑公司相关资质后,后伪造信息,冒充该建筑公司高管与通讯公司签订“集团担保、0元购机业务”合同,轻松骗取通讯公司价值近二十万元的智能手机。

    3月2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员为记者讲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何某,一个有着大学文化程度的年轻人,看着身边的亲戚朋友一个个生活都不错,整天无所事事的他动起了歪脑筋。

    2014年6月,何某找到了汪某,谈了自己的想法,二人一拍即合。

    汪某利用一张名为“王海”的身份证来到新疆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谈合作”。他名为帮助该公司介绍业务,实际则为拉拢关系,骗取对方信任,为下一步行骗做铺垫。

    2014年7月,某通讯分公司接待了一位自称是新疆某建筑公司财务经理的中年男人,该男子一进门就询问“集团担保、0元购机”等相关业务,“我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打算每人配一部苹果手机,听说这里正在搞活动,是不是?”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汪某。

    听了业务员的介绍,汪某爽快地拿出办理该业务需要用的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客户信息等,在对方提出要前去其公司考察时,汪某也一口答应。

    汪某告诉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说有公司要与该公司合作,但在合作前要来考察。所以,考察过程中,建筑公司和通讯公司的负责人都以为对方是来洽谈业务的,丝毫没有怀疑。

    在交完预存话费后,汪某顺利从通讯公司拿到两种不同型号的苹果手机51部,总价值19万余元。

    事后,何某和汪某采取机卡分离的形式以裸机出售,从中获利。

    据办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早在两年前,何某和汪某就以同样的方式骗过几十部手机,总价值十万元左右。

    2月12日,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五年、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