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

24.05.2016  13:21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重大决策部署,加快环境保护工作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转变,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局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新疆环境保护厅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6〕148号)要求,2016年5月11日-12日由王登龙副局长带队,环境影响评价科、总量控制科、巴州环境监察支队相关同志组成的检查组,对轮台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4家石化企业进行了检查,对1家企业进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并与轮台县环保局召开座谈会。
              现场检查企业4家分别为轮台县巴州天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巴州泓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现企业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久拖不验等环境违法问题。针对检查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检查组现场对违法项目提出整改要求。
            座谈会上,王登龙副局长对轮台县环保局在加强事中事后工作方面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继续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尽快开展阳霞煤炭矿区规划环评;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各类台账和公示;二是加强区域内总量减排、做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三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州环境监察支队将对排污费软件使用、执法文书管理进行上门培训;四是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