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堡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泉堡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BOT(特许经营权)项目,由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经营性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首期处理规模360万t/a、终期处理规模1000万t/a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及附属设施,同时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如国家颁布更高综合利用标准,从其新标准)。
2.1.3 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
2.1.4具体需求
(1) 建设一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及其附属设施,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满足甘泉堡工业园区企业的工业废渣排放需求,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神华新疆68万t/a煤基新材料项目、伊泰新疆甘泉堡540万t/a煤基多联产综合项目、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泰化学PTA项目、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等工业园区所有产生工业废渣的项目和企业。
(2) 建设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设施,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处理中产生的能源/资源进行有效的循环利用,实现国家工业废渣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目标,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如国家颁布更高综合利用标准,从其新标准)。
2.1.5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包含在特许经营期限30年内)。
2.1.6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567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甘泉堡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投资人招标。成交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整个甘泉堡固废综合处置静脉产业园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资质;
(3)最近连续三年( 2011年-2013年) 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国内具有相关业绩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经验,相关业绩指工业固废处理、垃圾填埋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六类处理方式中至少1类方式的业绩;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 (2011年-2013年) 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给以下联系人邮箱发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扫描件进行报名及留存联系人手机号、姓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时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新疆信息网》《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园区1号
邮政编码:831400
联 系 人:姚世雄
电 话:138998283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室
邮编:83000
联 系 电 话:0991-4160266、0991-4160899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