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环保局加强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
28.05.2015 21:39
本文来源: 环保厅
一是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的安排建设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是公开举报热线并确保24小时畅通,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噪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对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案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三是严禁在居民住宅区楼下及学校附近进行产生噪声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加工作业,防止产生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本文来源: 环保厅
28.05.2015 21:39
人民日报生态论苑:环保出问题 板子该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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