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初步确定

12.11.2014  11:23

  新疆日报网讯   11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初步确定。今后,市民将不能再在红雁池水库钓鱼、游泳了。

  近日,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工作已经乌鲁木齐市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的保护区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7.4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1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25平方公里;二级总面积28.4平方公里。但是,保护区范围的最终划定还要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才能开始执行。

  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结合水库周边用地现状,在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按照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进行划分的。

  按照相关规定,红雁池水库划分为水源地保护区后,其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旅游、游泳、放牧及一切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除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外,对已设置的排污口和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构)筑物,将依法限期拆除或治理。(记者 赵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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