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三节”前下发通知 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七个严禁”
14.09.2015 13:16
本文来源: 市政府
七个严禁,即:严禁违反各级纪委节日期间明确的特殊性规定要求;严禁用公款吃请、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场所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出入高档会所(包括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驾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收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月饼等;严禁节日期间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酒店、高档会所(含私人会所)、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点、月饼节礼销售点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和福利,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酗酒,涉黄涉赌等问题。
市纪委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合力与实效,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着力发现和查处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
对顶风违纪、不收敛、造成不良影响的、“四风”问题屡纠屡犯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市纪委将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领导的责任,视情采取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处理。
同时,市纪委将适时通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4.09.201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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