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特克斯县达坂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特克斯县达坂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水办规计【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第一批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乡,实施建设达坂沟桩号(3+800~6+800)段防洪治理工程。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防洪治理工程河段为桩号(3+800~6+800)段,总长3.0km,采取护岸形式,护岸压顶、护坡、基础均采用格宾网箱结构。
计划工期:2015年4月30日开工,2015年7月30日工程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名下、且在注册有效期内(过期失效时须凭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延续),取得水利行业颁发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利、水电、铁道、建筑、公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10:30时,地点为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168号泰隆大厦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伊犁州水利局网(http://slj.xjyl.gov.cn/)等
7、招标控制价及评标办法
7.1 招标控制价:9118205.2元(大写:玖佰壹拾壹万捌仟贰佰零伍元贰角 );
7.2 本次施工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特克斯县水利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特克斯县阿扎提街二环 地 址:新疆伊宁市军垦路双子楼2号楼905室
联 系 人:游灵霞 杨景文 联 系 人:简 尉
电 话:13319728853 18299200622 电 话:0999-8157192
9. 监督电话:
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0999—8021225
特克斯县水利局纪检组:0999-7764003
特克斯县水利管理总站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