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逃10元过路费“蹭过” 被抓后连补带罚700元

22.01.2015  10:21

为逃10元钱过路费,跟在别人车后想“蹭过”,却被路政员逮住。

2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路政管理局达坂城分局了解到,1月14日15时,该局接到盐湖收费站收费员的举报称,一辆小车未缴纳通行费逃跑了。接到举报后,辖区乌拉泊路政队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根据监控中心的监控发现一辆现代小轿车在前车交完费后,紧紧地跟在后面逃了费。16时,该车被拦截,车主买某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逃费的事实。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车主补交全程费用400元,并处300元罚款。(马婷 史栗溱 陆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