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计划的通知
新粮办人〔2016〕10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粮食局,新粮集团,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16〕39号)精神,我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站定于今年4月开展粮油保管员工种职业资格培训鉴定,9月开展粮油质量检验员工种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现将培训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安排
(一)理论知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016年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一考试。我区将分别于4月和9月组织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工种的考前培训及参加理论知识全国统考。(见附件3)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试由我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按照《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组织实施。试题由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
二、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油竟价交易员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10号)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见附件1、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鉴定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引导、组织参加鉴定,提前下发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报名,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鉴定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及时、准确、规范做好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核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鉴定工作服务质量。
(三)报名截止日期
各单位分别统计参加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鉴定的人员信息,并填报《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截止时间:粮油保管员工种是3月15日,粮油质量检验员工种是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到时间
参加粮油保管员技能鉴定人员报到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参加粮油质量检验员技能鉴定人员报到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
(五)报到地点
乌鲁木齐喀什东路792号,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联系人:彭武华老师,电话:0991-7867632,手机:18999842629。
(六)报到要求
报到时携带填报好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盖章)、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有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和鉴定。学校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粮油保管员初、中、高级工申报条件
2.粮油质量检验员初、中、高级工申报条件
3.2016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安排
4.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人员汇总表
5.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自治区粮食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粮油保管员申报条件
一、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岗位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附件2:
粮油质量检验员申报条件
一、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工(具善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三、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附件3:
2016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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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 鉴定等级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理论考试时间 | 实操考试时间 |
粮油保管员 | 初、中、高级 | 2016年4月1日 | 2016年4月2日-4月15日 | 4月16日9:00-11:00 | 4月16日-4月17日 |
粮油质量检验员 | 初、中、高级 | 2016年9月11日 | 2016年9月12日-9月25日 | 9月25日9:00-11:00 | 9月25日-9月26日 |
附件4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人员汇总表 | |||||||||
地州市粮食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工龄 | 申报职业 工种 | 报考 等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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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相片处 (两寸)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本人 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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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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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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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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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 原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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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能 等 级 |
| 原证书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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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职业 (工种) |
| 申报职业 (工种)工龄 |
| 申报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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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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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本人所在 |
盖章 年 月 日 | 鉴定站意见 | 准考证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 ||||||||||
鉴 定 成 绩 | 鉴定职业(工种) |
| 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粮食局职业
| 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 |||||||||
鉴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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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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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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