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援疆:苏新能源投资410亿能源项目被叫停

24.03.2015  17:56

  “环评报告被否后,公司正集中专业技术骨干对环评报告进行补正,择机再报。”针对此前苏新能源煤制天然气项目环评报告被环保部驳回一事,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下简称苏新能源公司)董事长皇新海20日在其公司网站上回应称,苏新能源公司将积极面对,从节水、节能、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多方面进行煤气化工艺比选,确保所选工艺的环保及清洁生产水平的先进性,达到环保部提出的要求。

  今年春节前,环保部发布公告称,不予批准苏新能源公司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苏新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环保部认为,该项目在水资源影响、废气治理、工艺环保水平等方面存在六大问题,其中大多涉及煤制气的环保“老大难”问题——水资源利用和废水处理。这即意味着,总投资预计超过410亿元的苏新能源项目环评被暂时搁浅。

  官方资料显示,苏新能源项目首期工程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配套建设2000万吨/年煤矿项目,估算总投资410亿元。相关远期规划还计划建设总规模年产26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和1亿吨配套煤矿项目,总投资1800亿元。

  苏新能源公司直接受江苏省政府领导,是江苏、新疆两省区《关于深化两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的执行主体,承担“产业援疆”和“疆气入苏”的任务。环评报告被否决前,公司首期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及配套煤矿项目已开展了前期各项工作。

  按照苏新能源公司规划,去年6月厂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12月份项目要通过核准,但环评未通过让项目蒙上阴影。

  “环评不通过肯定是做不了,但并不是说以后就没有机会了。”苏新能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部的驳回只是针对环评报告出现的问题,而不是彻底否定这个项目,“只要公司完善相关环评内容,按照相关要求去做,并不是没有希望”。

  

  苏新能源公司位于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于2013年5月,由徐矿集团、国信集团、交通控股、苏豪集团、汇鸿集团5家江苏省骨干企业出资设立,其中,徐矿集团持股40%为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