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7.01.2016  12:19

新林传发〔2016〕1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提升我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学习先进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管理水平,总结“十二五”期间我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谋划2016年的工作。我厅定于近期举办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站)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个管理局(站)限1名。

二、培训内容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湿地保护与恢复、GEF 项目申报及实施(全球环境基金)、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宣传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2日报到,13日至15日培训。集中授课2天,交流座谈1天。

地点:新疆伊犁大酒店(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39号)。

四、培训班食宿由林业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请各单位于1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文字版、电子版报厅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办公室,并认真准备交流材料。

联 系 人:刘亚峰  田军成    杨晓明    杨志

联系电话:0991—5828609(传真)5816012(传真)

邮      箱:1677973906qq.com  70731134 qq.com

  656261869 qq.com 

QQ群号:329373878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