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厅组织召开“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

01.07.2016  03:24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新党发﹝2016﹞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开展和实施,做实做细做好2016年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工作,2016年6月28日,自治区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环保厅党组书记邵峰,召集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即专项行动实施单位自治区林业厅、畜牧厅、水利厅、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人社厅生态补偿脱贫责任处室负责人,召开2016年自治区生补偿脱贫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各成员单位2016年各项生态补偿脱贫任务的部署和实施进展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对《2016年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计划》进行讨论,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络员、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主任赵志刚首先通报了2016年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小组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进展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代表依次发言,结合《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各自单位任务分工介绍了2016年生态补偿脱贫任务部署、开展和推进情况,并对《2016年自治区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计划》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最后环保厅党组书记邵峰做了总结讲话,他认为这样的通气会很有必要、效果很好,他强调指出以下几方面:一是脱贫攻坚任务是“十三五 ”期间自治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一项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二是生态补偿脱贫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各成员单位对环保厅总牵头工作的配合和支持,需要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各自发力、形成合力;三是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按照党委分工,达成共识,让项目尽快落地;四是加强部门间全面合作、互通有无、资料共享,同时要加强文件报送的时效性。

  会议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联系,每个季度召开一次通气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的工作协调会、推进会,也是落实2016年生态补偿脱贫任务的启动会。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2016年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对2016年全年生态补偿脱贫任务进行了部署,为今后任务的实施和深入开展建立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