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拟停考1至3年 各界表示支持

02.09.2015  10:27

  2015年,全疆高考作弊人数达到35人,他们得到怎样的处罚呢?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似乎给出了处罚结果。《草案》明确,考生作弊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至3年。

  1日,记者带着这一话题进行采访,被采访对象有高校教授、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力挺声一片,但也有担心落实不到位,反而造成了另一层面的不公平。

  《草案》中指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对考生作弊可以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 至3 年。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国家级考试,包括高考、四六级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等大型考试。

  高雅玲是新疆大学一位退休教师,在职期间,每年参与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她说,几乎每年考试,都能抓住作弊学生,即便近些年来,防作弊器日益完善,还是有学生顶风作案,今年高考就有35 人作弊。

  对于考试作弊停考这一规定,高雅玲特别支持:“学生最基本的就是要学会诚信,以德树人。12 年寒窗,同学们刻苦努力,有人却靠作弊走捷径,这本身就是不公平。如果学校这片净土上都要出现不公平,让孩子今后以什么样的品质回馈社会?成为社会的栋梁?

  新疆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建基说,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提法,她很支持,学生在校园里受教育就是要纯粹,她认为,虽说只提出了“在国家考试”这个范围,但可以考虑扩大范围,再制定符合地域化特色的惩罚措施。比如各省的中考,学校期末考试等,这种严格的惩罚制度不是为了罚而罚,是树立一种更阳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