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塔c线路者非法采摘雪莲引网友谴责,涉事领队致歉

13.08.2015  13:50

    8月12日,乌鲁木齐晚报刊登的《狼塔c线路者采摘雪莲惹众怒》一文在网上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面对网友的谴责,涉事户外团队的领队“红发”8月12日在接受乌鲁木齐晚报采访时表示,他对自己所带团队采摘雪莲花的行为感到内疚,并恳请大家原谅。

红发”在网上发出了致歉信。(网页截图)

    新疆网讯(记者杨苏生 实习记者徐萍报道)8月10日,有山友在一户外网站上发布一则网帖,曝光山友“红发”带领的户外团队,在8月初徒步穿越新疆狼塔C线路时采摘大量天山雪莲并拍照炫耀。8月12日乌鲁木齐晚报刊登了《驴友采摘雪莲惹众怒》(详见当日A14版)的稿件,被新浪、网易、凤凰等各大新闻门户网站转载。

    之后,“晒雪莲”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网友们纷纷留言表达观点,谴责不文明的户外行为。

    8月12日中午,记者通过多种途径寻找,终于通过电话联系到远在云南的“红发”。说起自己所带团队采摘雪莲花的行为,“红发”表示十分内疚。他说:“我知道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据“红发”介绍,他从事户外活动五六年了,经常参加一些AA制的户外徒步,走过新疆很多的经典旅行徒步线路。“我只是个业余徒步爱好者,徒步活动一般在休假时间进行。因为走得多,经验丰富,就自发组织了活动。

    “红发”说,7月27日进入狼塔前,团队召集了31位成员,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都是在网上报的名,大家也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彼此之间并不熟识,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关联。

    由于狼塔C+V线路长、难度大,有12名成员中途退出,剩下的19名成员完成了整个狼塔C+V线路的穿越。8月4日、5日,19名队员在行至巴州境内巴伦台附近的山区时,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上看到了雪莲。很多队员都是第一次看到雪莲花,十分兴奋,都想摘上一两朵留纪念。

    对于网友的谴责,“红发”说:“我知道错了,希望网友们能够原谅。若是将来再来新疆旅行,一定文明徒步,并积极做环保宣传。

    8月12日,网友们对野生雪莲被采摘的关注仍在继续。网友@阿青说:真正的驴友应该是爱护大自然的。网友@文明传播者也表示:别让我们的后代只能在歌声里知道雪莲花,大家要有环保意识,文明徒步爱护自然。

    与此同时,新疆山友们也积极行动起来。新疆山友救援队联合新疆百余家山友户外俱乐部签名发出致全国山友公开信,呼吁山友自律,文明徒步。

    新疆山友救援队队长杨军表示,采摘雪莲事件,暴露了一些徒步爱好者环保意识差,素质不高的行为,希望大家都能有所警示,爱护我们的自然环境。新疆山友们也建议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户外环保与公益宣传科普和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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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两天我很痛苦

    记者:我从网上了解到,你现在已经被网友“人肉”了,是真的吗?

    红发:我的电话、微信、QQ号已经被网友公布,这两天我很痛苦。很多网友打电话谴责我们的团队,迫不得已我把一部手机关机了。我真的知道错了,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也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怎么会采摘那么多雪莲?

    红发:采摘雪莲是一时冲动。在海拔2000多米的山上看到雪莲,队友们觉得十分稀奇,都想摘几朵雪莲留纪念,也没有多想就采摘了,我也没有制止。当时团队中19人,有的人摘了一朵,有的摘了两三朵,我自己也采摘了三朵。具体数目也没有做过统计。

    记者:你们采摘的雪莲最后都带出山了吗?

    红发:真正带出山的雪莲也不多,最多的人也就带出去了两朵,很多雪莲在穿越一些沟谷时就遗失了。

    记者:你在新疆参加过很多次徒步,有几次采摘过雪莲的行为?

    红发:2014年穿越狼塔C线路时,我也摘过雪莲花,这次是第二次。

    记者:你有没有意识到你的行为破坏了自然环境,并且违法?

    红发:看到网友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知道错了,每一名驴友都应该爱护大自然,文明徒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