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评选结果的通知_新文竞领字﹝2015﹞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新局、团委:
为推动我区基层文体活动的繁荣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的通知》,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
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现代文化为引领,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依托基层文化阵地,突出乡土气息、基层特点和民族特色,充分调动广大各族农牧民群众,深入开展主题健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体活动,充分展示了“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据统计,全区14个地(州、市),84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了活动竞赛,共举办各类文体活动23631场,参与活动群众156.98万人次,观众达800.78万人次。
经自治区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决定授予昌吉回族自治州等12个地(州、市)“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组织奖”,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等64个县(市、区)“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先进县(市、区)”、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等101个乡(镇)“自治区第八次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先进乡(镇)”称号(获奖名单附后)。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竞赛活动内容、拓展竞赛活动形式,增强竞赛活动的吸引力,丰富农牧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促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长期健康发展。
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