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境监测总站顺利通过国家生态监测数据质量检查

14.06.2016  06:17

  为更好完成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任务,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2016年5月24日-26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在北京召开了“2016年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数据质量检查工作会议”。

  本次生态监测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共分5组,进行交叉检查,每组负责检查6个省区的生态监测数据,新疆环境监测总站是第二组组长单位,负责协调检查内蒙古、广西、湖南、河北、贵州、北京等6省区的生态监测数据。本次检查内容从及时性(完成本年生态环境与评价工作)、完整性(上报数据完整性)、影像质量(命名和数据格式符合方案要求)、矢量数据质量(命名和数据格式符合方案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检查组对我站报送的生态监测遥感影像数据、土地利用类型矢量数据、生态监测与评价报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报告、塔里木河干流区生态监测报告等数据及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我站数据满足国家生态监测技术要求,顺利通过了国家生态监测数据质量检查。作为组长单位,按照国家总站要求收集汇总了本组所检查省区的生态监测数据质量总体情况,在检查中针对自身的不足积极与其他省区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为今后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