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新疆林木种苗工作重点》的通知

17.03.2015  13:41

新林办函〔2015〕43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厅研究制定了《2015年新疆林木种苗工作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全力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新疆林木种苗工作重点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2015 年新疆林木种苗工作重点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2015年我区林木种苗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提供质量优良、数量充足、品种多样、价格合理的良种壮苗这一中心,牢固树立“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种、强种兴林、兴林富民”的发展原则,认真研究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提升全区林木种苗工作水平。

一、 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做好种苗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对种苗源头的管理,尤其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苗木质量监督抽检力度,抽查环节要从苗圃向造林地延伸。大力宣传《种子法》和《新疆实施〈种子法〉办法》,强化公众法律意识,提高种苗管理机构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制销假劣种苗行为。加强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一签两证”制度,全力提高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良种使用率,确保工程造林用苗质量。认真开展春季造林苗木质量自查和抽查工作,自治区今年重点抽查阿克苏和阿勒泰地区7-9个县(市)20-30个苗批。

二、继续做好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工作

做好伊犁、阿勒泰、阿克苏、胡杨林专项林木种质资源

调查工作的成果整理、汇编、出版工作;完成塔城、博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做好总结和成果整理工作;开展对昌吉、哈密、克拉玛依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积极开发利用我区林木种质资源,推进新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建设的立项工作。

三、认真完成中央和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工作

总结中央和自治区林木良种补贴工作,做好2015年度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的申请、任务下达和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发挥林木良种补贴对良种生产使用和推广的促进作用。

四、积极推进现代林木种苗产业体系建设

按照《新疆林木种苗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各项政策、资金扶持措施,推动产业发展。指导筹备成立自治区林木种苗协会,搭建行业间林木种苗信息、技术交流平台,引导苗农按订单或市场需求生产苗木。培育壮大生产经营主体,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继续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切实发挥重点基地在产业推动、技术引领、保障良种生产供应和示范推广中的作用。协助呼图壁县举办好“第四届新疆苗木花卉博览会”。

五、加强行业管理和制度建设

为了及时了解全疆林木种苗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为林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今年起,在全疆实行林木种苗数据统计年报制度,以便实时准确掌握全疆种苗机构、种苗执法、苗木生产、能力建设、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同时要根据年底上报国家林业局的种苗生产统计报表,对本地苗木生产情况、供求形势进行分析,形成种苗供求趋势分析报告并上报自治区林业厅。

六、强化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根据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开展林业工程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近几年林木种苗工程开展情况、完成情况、成效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林木良种补贴项目及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七、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组织召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经验交流会,学习、交流基地在生产管理、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新品种研发、良种生产等关键技术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今年,确定一批自治区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和林木良种采种基地。

八、加强林木种苗档案管理

推行电子档案与文书档案双套档案管理模式,对林木种苗档案进行分类建档,尤其要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自治区林业保障性苗圃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的管理。完善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进一步落实种苗质量追溯等监督管理制度。

九、加大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力度

今年,自治区将对各地州(市)和三大国有林管理局的种苗管理机构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采取评分的方式,对考核优秀的单位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通报批评。

十、继续做好林木品种审(认)定工作

规范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管理办法》,及时召开品种审定会议,并对审定结果发布公告。整理1995至2014年以来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的有效林木良种,出版《新疆林木良种》(1-3册)。

十一、认真组织好种苗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种苗管理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今年,自治区将在内地和疆内举办种苗管理及检验人员培训班,并对检验人员经考核发放检验员证。各地州市种苗站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加强对种苗业务人员的培训。

十二、 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新疆林木种苗“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新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5-2025)》。指导完成10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编制《2016-2020年基地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