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伊吾县使用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0.03.2015  19:26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经伊发改投资【2015】2号文批准立项,项目实施方案均已确定,建设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伊吾县境内,布于伊吾县淖毛湖镇5个村,主要为8条总长10.708km的斗渠和46座节制分水闸维修改造等,计划工期4个月,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土地出让金。本次招标包含其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及其临时设施等,共一个标段,评标采用随机抽取法,备案发包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为独立法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该工程施工的能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3月19日,在新疆水利网 “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地址:新疆伊吾县振兴西路新城区政府三号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997915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29701     

传真:  0991-4596167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