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环保局面向人大代表对新环保法进行学习宣传

21.12.2015  20:47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2015年12月16日下午,伊宁县环保局派出两名业务主干(一民一汉)面向全县人大代表对新实施的《环保法》进行深入解读,一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背景;二是“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对企业的责任约束;三是新环保法对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新规定。此次授课分民汉两个班进行,参加听课总人数一百余人。课后,各乡镇场人大代表就身边发生的环境隐患和环境问题向我局业务人员发问,主要针对农村家庭养殖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等问题。通过学习,各代表一致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环保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赋予了环保部门更重大的责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等制度,可操作性强,为环保部门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