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环保局深入宣传新环保法 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16.01.2015  16:26
  为加强新环保法宣传,提高企业环境意识,切实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2015年1月15日上午,青河县环保局深入青钢钢铁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发放新《环境保护法》读本100余本。

  环保局工作人员分别就新《环境保护法》的有关内容,从政府环保责任、环保部门监管权限、企业环境违法代价、实施区域联防联控等方面对新环保法进行了解读;监察执法人员还结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案例,以案说法,对依法从严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讲解。

  环保局局长要求企业要顺应环保形势发展要求,加强对职工新环保法的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领导带头学,形成宣贯热潮;要时刻绷紧环境保护这根弦,严格执行环保操作规范,确保达标排放;要切实将新环保法各项法定要求落实到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环保部门也将严格履职、强化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各项工作。

  企业人员表示一定要学习好、掌握好、传达好新《环境保护法》内容,做到知法、守法、不违法。向一切污染宣战,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环境责任和义务,通过技术不断进步,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提升企业科技水平,使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深度治理污染,努力保护好、建设好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