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环保局举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

04.02.2016  11:04
          2016年1月1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根据市监察支队下发“关于认真学习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推动和加强区环保局局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学习贯彻新大气法、为更好地配合新法实施,天山区环保局于2016年1月30日,举办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
          此次培训由市环保局副局长芮莉红同志重点围绕新环保法的政策亮点和关键条款等方面,全面透彻地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剖析与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对新旧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对比。解读了新法的重点条款,通报了实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座谈视频会的会议精神,同时,对我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天山区环保局执法监察人员共计34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区环境执法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在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了规范执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