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2015年秋季赴清华大学等内地高校招聘人才面试安排公告

21.06.2016  02:32

根据《关于2015年秋季赴清华大学等高校招聘人才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5〕99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的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笔试环节已经完成,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10:30(北京时间);

(二)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20会议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

乘BRT1号线,公交车52、78、153、303、309、535路在高新街站下车即到。

三、面试方式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本人于6月30日(星期四)上午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单,并提供个人简历(含家庭情况)、学校鉴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及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证明相关材料等。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当天,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抽签确定面试排序,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

(四)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五、面试咨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电话:0991-3689625,3689627

六、面试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督电话:0991—3689635,3689638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xls (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