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提醒:"路怒族"伤人害己 行车文明需加速

07.05.2015  17:37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段清宇报道)近期,“成都女司机连续变道遭当街暴打”事件中的女司机卢某成了舆论焦点,打人司机张某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后,舆论立即反转,双方各持不同观点引发讨论。5月6日,乌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透过该事件,从交管部门角度分析认为,驾车过程中的随意变更车道、加塞、开大灯等不文明驾车行为不可小视。

    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打人事故发生前,女司机卢某从侧面突然变道,直接切换3个车道,之后张某、卢某“斗车”历经2分钟,最终张某将女司机的车逼停,并实施暴力行为。

    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宣传教育指导大队副大队长马国杰说:“无论是打人的男司机,还是被打的女司机,或多或少折射出一些司机的不良心态或习惯,他们开车时都会出现急躁情绪,有意无意地跨过交通法规的‘红线’,且对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认识并不到位。

    “其实每个驾驶人都会在行车过程中遇到随意变更车道、争道抢行的情况,我遇到了也会上火,但要把握一个度,就是不能开斗气车。”马国杰说,“除了女司机违法变更车道外,遇堵不排队加塞、城市道路长时间开远光灯、斑马线不让行、路上随意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这些不文明驾驶行为都会引发其他驾驶人‘路怒’,非常容易引发事故或纠纷。

    “去年夏天一天下午,在河滩路北向南进华凌立交桥辅道口,我们从监控发现堵车,本以为是事故,到跟前才知道,是两车司机正在争吵拉扯。因为之前一辆车变道未打转向灯,俩司机开斗气车,拦停后发生争执。民警之后疏导了半个多小时才恢复畅通。”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副大队长罗军说,“其实‘路怒’司机跟开斗气车司机有所区别,一般有‘路怒’的多是老司机对新司机,见新手开得慢又占道就会上火。而开斗气车的多是老司机,自认驾车技术好,互相别车。

    让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副大队长王全伟至今难以忘记的是,2013年6月5日因斗气车导致两人死亡的事故:“越野车司机李某因与油罐车司机在高速路开斗气车,李某超车拦停油罐车在超车道,并与司机姜某争吵,导致车辆排队。一辆货车失控致一小轿车撞向油罐车,罐体破裂,引发大火,小轿车驾驶人葬身火海。李某也因伤势过重死亡。

    “不为别人着想,也要为自己着想。作为司机,心静,降火,开稳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才是不伤人害己的良方。”罗军表示,这一事件是一堂教育课,每个司机都要引以为戒,惨剧才不会再次出现。

    交警提醒,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多一份宽容,发生矛盾时互相用手势表示歉意,更好地避免摩擦。同行乘客也应及时安抚其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