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头屯河校区附属中专部(新疆艺术学院)市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艺术学院头屯河校区附属中专部(新疆艺术学院)市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经新发改社会[2014]11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艺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艺术学院头屯河校区附属中专部(新疆艺术学院)市政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新疆艺术学院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长度:3543米、消防工程长度:3543米、采暖工程长度:3543米、排水工程长度:6454米、电力管网工程长度:1900米、消防绿化水池建筑面积:348.39平方米。热力管道最大管径为DN250。
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
总工期:212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
5.投标报名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疆备案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1.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5.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注:除提交报名资料外,需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四楼
邮编:830000
联系人:吴春梅
联系电话:0991-4353779
传真:0991-435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