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新疆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超40亿元
近3年,新疆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97亿元。
12月2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近三年,自治区扶贫办通过积极实施扶贫重点民生工程,支持改善贫困群众住房4.85万套,新建牲畜棚圈5.39万座,支持4.92万户扶贫对象发展林果业,还为10.15万户扶贫对象提供生产资料等四个方面,累计投入超过40亿元财政扶贫资金。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明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介绍,2014年起每年10月17日是我国的“扶贫日”,而新疆扶贫开发工作因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更加尤为重要,具有战略意义。
2014年是“就业促进年”,自治区扶贫办立足产业、促进就业,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将70%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培育特色产品和优势主导产业,以更具特色的新疆产业扶贫,挖掘产业内部就业潜力。
自治区扶贫办数据显示,2014年自治区扶贫办以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为主战场,将确保全年减少扶贫对象36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3.3万人减贫任务,实施整村推进规划354个贫困村,培训贫困农牧民15万人次,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00元以上,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GDP的增长幅度超过全疆平均水平,进一步夯实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
随着国家和自治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新疆在贫困地区重点实施、建成一大批重点水利、电力、交通、能源类项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重大扶贫工程,连年推进天然气利民、廉租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建设工程,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条件。
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摘帽、退村、减贫”贫困县退出机制,2015年,争取实现每户增收800元、减贫36万人、整村推进300个村、培训16万人次。到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减少50%、贫困人口减少50%。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近年来,自治区制定了“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完善机制”的扶贫开发方针,十年共计投入扶贫资金150多亿元,新疆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980元增至2010年的3450元,年均增长13%。 (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