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月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2.9万人次 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09.11.2018  04:05

 

 

11月7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8年新疆扎实推进就业惠民工程,截至10月31日,全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2.9万人次,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是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渠道。据自治区人社厅统计,2018年前10个月,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230.1万人次,占转移总数的84.3%;疆内跨地区转移36.4万人次,占转移总数的13%;整建制转移内地企业就业25378人。

就业扶贫是新疆转移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做细做实就业扶贫工作,新疆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有组织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扶贫,提高稳定就业率。截至10月31日,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累计有组织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8.2万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7.5万人,稳定就业率达到92%。

2018年,新疆不断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一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就地就近转移方式,持续推广卫星工厂、民生坊、扶贫车间等就业模式,组织化输出程度明显提升,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力度,形成南北疆、兵地间劳务合作的新格局。新疆各地州还主动与内地省市用工企业对接,积极落实岗位、签订协议,持续做好整建制、有组织、成规模转移内地省市企业就业工作。

据自治区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新疆将采取多种举措和保障措施,做好已转移人员的稳定就业工作,使他们在现在的岗位上留得下、稳得住、干得好,通过努力和奋斗实现脱贫增收。

据悉,2018年,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目标任务为27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