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赔付17952人次

01.06.2017  21:18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5月16日,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赔付保险金7704.36万元,赔付17952人次;其中死亡赔付442人次,赔付2210万元;医疗赔付7413人次,医疗赔付总额5319.35万元。

  去年10月27日,自治区对外发布《关于建立和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这是新疆实施社保惠民工程、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主导、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是一种新型的保险管理模式。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适用于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参保人员及援疆工作人员,共惠及全疆2370万人。

  5月11日凌晨,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发生的5.5级地震牵动着自治区党委和全疆各族人民的心。震后第一时间,喀什地区社保局、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社保局与承保商业保险公司赴受灾现场开展理赔大会,及时对地震中死亡的、参加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5名群众进行了现场赔付,赔付金额共计25万元。“同时,我们还开通了绿色通道,方便受灾群众及时进行理赔。对受伤的23人,我们随时跟进,待出院后第一时间进行赔付,使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医保中心工作人员邢晓亮说。

  据了解,新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一站式”办理,在全区所有县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均设立了经办窗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