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艺术类岗位专业测试有关安排的公告

25.11.2015  16:40

根据《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艺术类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已经结束,现将专业测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非艺术类1035、1040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一并进行专业测试。

二、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至22日(星期日)09:30-19:30(北京时间)。

专业测试地点: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师训楼(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2号)。

三、专业测试办法

各岗位专业测试内容及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运用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100%折合计算。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文化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http://www.xjwh.gov.cn)公布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至11月16日(星期一)10:00-19:00(北京时间)到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师训楼一楼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22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当天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内考生须知所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考场抽签并参加考试,专业测试开始后15分钟不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3、非艺术类1040岗位、艺术类2037岗位考生须携带自行准备的教案参加考试(教师岗位教案模版详见附件3)。

4、专业测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5、如发现替考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专业测试监督

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组、监察室:0991-8808265

六、专业测试咨询

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电话:0991-8808292

 

            附件:1、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考生名单.xls

    2、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考试内容.xls

    3、 教师岗位教案模版.doc

 

 

         

                                                  自治区文化厅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