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恰县拘留所扩建建设项目 已由 恰发改字[2014]20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恰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乌恰县拘留所扩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 乌恰县
2.3 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1217.88平方米。
2.4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层数: 地上一层
2.5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为准
2.6 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乌恰县拘留所扩建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施工的工程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等级,且无不良纪录和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至 2015 年 4 月 29 日(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施工标段报名时要求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的进疆备案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三无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志强
电话:18399733765
报名地址:阿图什市天山路州卫生局家属院3单元A517号